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、材料,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,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,取消入学资格。
第十四条 新生报到后,学院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,凡不符合要求或者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,将取消其录取资格。
第十五条 学院设有专业学习奖学金,以及科技创新奖、文体竞赛奖、社会工作奖等三个单项奖学金。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,以及学院勤工助学岗位等。
第十六条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,符合条件的毕业生,将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;符合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学位授予规定的,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。
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学生,在国内学习和出国留学阶段,学业成绩分别达到双方院校毕业或学位授予要求者,由我院授予相应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,并由国外大学颁发相应学位证书。
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:
学院网址:http://cuc.fjnu.edu.cn/
招生办 E-mail:xhzs@fjnu.edu.cn
通讯地址: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
邮政编码:350117
电话:0591-22868667
国际教育学院(国际化本科教育实验班):0591-22867966 22868685